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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明”路灯成反腐利器的反思

时间:2018-08-13 来源:昊天路灯杆浏览次数:159

近3个月来,湖南湘西州纪委、监察委在近600个太阳能路灯项目中发现“腐败利益链”线索近200条,约谈、诫勉谈话、立案查办包括多名县级领导干部在内的400多名公职人员和工程承包商。(《瞭望》新闻周刊4月7日)

  2000余盏路灯不亮,涉及400多名公职人员和承包商,这样的腐败案件,可以说是触目惊心,虽然违纪违法者最终难逃党纪国法的严惩,但是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同时,也为加强公职人员监督执纪敲响了警钟。毕竟要督促公职员遵章守纪,严惩其违规违纪行为,不能只靠信访举报和上级批转,如果不发挥当地职能部门监督执纪全覆盖零容忍的积极性主动性,就难以消除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的侥幸心和胆大妄为。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在“打老虎、拍苍蝇”的强势反腐下,各级党员干部清廉为官勤政为民的自觉性积极性不断增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不管是人民群众还是党员干部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都在不断增强。

  成绩面前仍要保持警惕,要看到在党中央重磅反腐下,发生在某些地区和领域明目张胆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公然贪腐的违规违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少数胆大妄为、心存侥幸者,从台上转到台下、从公然转到隐蔽,仍然变着法的侵占群众钱物,贪污公款,甚至“集体犯事”,互相包庇,试图在“密不透风”、攻守同盟中掩盖和洗白违规违纪行为。湖南湘西“太阳能路灯腐败”案件,上至处级干部下至普通科员,涉及人多、面广,不仅说明了民生项目不仅是贪腐高发区域,更是“集体腐败”的易发项目,同时也暴露出所在地职能部门对发生在民生项目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还需主动作为加大查处力度。

  民生项目,不仅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更容易影响党员干部甚至党和政府的形象。把民生项目做好既是党和政府的职责,也是党员干部义务,不仅需要党和政府精心谋划大力投入,更需要党员干部廉洁工作和努力付出,倘若把民生项目当作“唐僧肉”和“私人银行”,采取各种手段明拿暗刮,必然会让民生项目在质量和效果上大打折扣的同时也会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就像上述案件一样,本来是照亮群众生活“惠明灯”,硬生生被做成“失明灯”,骗得了自己,却瞒不过群众的眼睛,东窗事发只是时间问题。

  大力推动民生工程建设,既是惠及民生的好事,更是密切党群干群联系的重要纽带,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做好事,不仅要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更要让群众从内心认可,某些看似落实了项目,为群众办了事的惠民工程,背后却贪腐严重,其实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行为,不仅蚕食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信任,更是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在全面从严治党,严惩贪污腐败的大环境下,少数党员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并企图隐瞒真相、瞒天过海的行为,除了要依靠人民群众的监督外,更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发现问题查处问题的积极性主动性,只有主动作为,才能真正让全覆盖零容忍落到实处,才能让违纪违法者受到应有严惩,才能让公职人员不敢贪不敢腐形成自觉形成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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